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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月亮代表我的心>作者赢回版权 未来使用须付费

 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台湾知名作曲家翁清溪十五日打赢官司,他向丽歌唱片争回包括《月亮代表我的心》等一百五十七首畅销歌曲的著作财产权。以后要使用这些歌曲,不论是出专辑老歌新唱、当作背景音乐,都得付授权费给翁清溪。

  翁清溪今年七十三岁,笔名“汤尼”,无师自通,学会萨克斯风等多种乐器,被称为“台湾乐坛金手指”。六○年代,翁清溪以脍炙人口的歌曲捧红许多歌手,红遍大街小巷,由邓丽君主唱的《小城故事》也是他的作品。

  六七十年代,翁清溪为丽歌唱片制作专辑歌曲,如今却为当年创作的曲子,与老东家对簿公堂。

  翁清溪指出,一九八六年间,丽歌唱片擅自伪造他的签名、印章,将他创作的一百五十七首歌曲的著作财产权让给公司,授权时间从一九七三年到一九八八年。

  他提出抗议,丽歌唱片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和他签订协议,约定由丽歌独家代理这些歌曲的“重制权”十年,但后来丽歌经营权移转,二零零三年起就没再付授权使用费,他只好提告主张权益。

  法院审理认为从协议书的内容判定,翁清溪是这些歌曲的著作财产权人,判决他胜诉。台湾“最高法院”昨天驳回丽歌上诉,全案定谳。

来源:中国新闻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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